首页 红色文化 北京市第3期理论研修班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论坛
北京市第3期理论研修班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论坛
 发布时间:2024-06-19  浏览人次:405   来源:重庆党员培训网  返回列表

来源: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作者:刘洪涛 李庆英

6月12日,北京市第3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举行“党纪学习教育”主题论坛,聚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交流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4名学员代表紧密结合所学所思所悟所践,为大家奉献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精品课。

学深悟透——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纪学习教育各项要求上来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把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条例》突出严的基调,总结我们党在加强纪律建设方面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实现了党的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起在充分阐述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了学习中需要把握的“一线四基”要求,即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做到全员、全覆盖;以党纪学习奠基、以建章立制固基、以丰富教育载体培基、以制度机制强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静详细介绍了《条例》修订的条文变化以及在加强政治纪律比重方面的总体考虑。《条例》突出了“三个重点”,注重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责任全链条、管理全周期、对象全覆盖上持续用力,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纪委书记吕少丽在交流中讲到,《条例》修订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不断完善纪律规矩,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彰显了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

学以致用——让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

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党员干部应当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增强党性、砥砺作风、严守纪律融入日常、化为习惯。陈静在交流分享中带领大家学习了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并据此阐述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条例》运用中的实操问题。

吕少丽在分享中以案说纪,《条例》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这些新变化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的新理念、新要求。

躬身实践——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检验学习教育成效

《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积极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茶西监狱政治委员刘勇从长期从事政法纪检工作的体会感受分享工作经验,讲到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规矩;并从党纪学习教育出发,倡导大家在岗位中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姚起谈到,《条例》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相统一,有针对性地作出纪律规范,促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我们在理解和执行过程中,一方面要秉持敬畏之心对待“权”,将绝对忠诚作为履职之要,通过学习党纪夯实信念之基;另一方面要怀揣进取之心担当“事”,以敢于担当为立身之本,通过明党纪转化为实践之力。

大兴区委研究室主任刘波在总结点评时强调,希望大家学好用好《条例》,厚实理论素养、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履职能力,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强化纪律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忠诚于党、干净做事、勇于担当,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的强大动力。

【供稿:北京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责编:郭丽娟)




展开
  • 微信扫码咨询
  • 微信扫描咨询客服
  • QQ客服
  • 陈老师 点击这里咨询陈老师
  • 刘老师 点击这里咨询刘老师
  • 杜老师 点击这里咨询杜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