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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与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签署年轻干部互派培养锻炼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人次:806   来源:重庆党员培训网  返回列表

来源: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作者:马玉佩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和年轻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党校(行政学院)校长(院长)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省级党校(行政学院)之间年轻干部培养的交流与合作,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与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年轻干部互派培养锻炼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杭州举行。

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胡云祥、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姚士伟共同签署《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年轻干部互派培养锻炼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建立常态化年轻干部互派培养锻炼合作模式,定期向对方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正的优秀青年教师或业务骨干进行培养锻炼。

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副校长(副院长)胡云祥表示,签署年轻干部互派培养锻炼合作协议,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浙江省委“三支队伍”建设重大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以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安排。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将深入学习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室建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期刊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同时也将为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教师在浙学习做好培养锻炼及服务保障工作。

座谈会上,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制定“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年轻干部在浙培养锻炼工作清单”,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相关教学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工作清单作简要介绍。

本次合作是浙江、黑龙江两地省委党校(行政学院)首次开展跨省域的干部人才培养探索,对于增进省级党校(行政学院)间年轻干部交流、拓宽互学互鉴渠道、创新干部人才培养等具有重要意义。

【供稿: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责编:郭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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